新建小学网络教研工作制度
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网络教研工作,明确我校网络教研中各主体的责任,促进我校网络教研健康、有序、快速发展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:网络教研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最终目的。
第二条:网络教研是学校教研工作的延伸与深化,必须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,立足解决教师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“真”问题。
第三条:教师积极参与网络教研,以真诚、分享、互勉为行为准则,自觉约束个人言行,严格遵守网络协议、规定和惯例。
第四条:学校网络教研工作,由分管校长直接领导,教研室、教导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,同时接受上级的指导。
第五条:各教研组长为网络教研工作负责人,接受教研室、教导处指导与管理。
第六条:教师个人利用博客或教师论坛互相交流学习。学校教研网中或教师个人博客中不准出现有损学校声誉、带有人身攻击,或与教研精神相悖的不健康日志与评论,否则出现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。
第七条:组织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尤其是教育博客操作与理念的培训工作。
第八条:关注学校教研博客日志、评论,及时删除不健康的日志与评论,保证其健康、快速发展。
第九条:根据学校教研的发展状况,及时捕捉教研工作中的困惑,组织教师展开讨论,将学校网络教研引向深入。
第十条:收集全校教师发布的有价值的博客文章,定期出版博客文集。精选其中优秀文章,负责向上一级或报刊杂志推荐。
第十一条:制定网络教研计划,有步骤地组织教师创新、实施。
第十二条:积极与教师研究磋商上传的集体备课内容、教学设计等教研资料,保证其具备一定水平。
第十三条:督促教师积极参与网上集体备课交流活动。保证教师对本学科主备教师备课内容发表评论。
第十四条:教研室主任在学科教师举行教研课、观摩课前,做好主评人的指定工作。并与主评人认真推敲发布的评课文字材料,力争评价理性、公正,对作课教师有启发,有激励作用。
第十五条:对于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,利用教育博客互动强的特点,组织本组教师展开讨论。
第十六条:积极参加学校、教研组组织的各种网络教研活动。将网络教研活动视为自己日常工作的一部分。
第十七条:凡参加网络教研活动发布的评论、专题文章,一律用实名发布,便于学校、教研室考核。
第十八条:积极接受学校、教研室布置的网络教研任务,用良好的心态对待广阔平台上的每一次磨砺。
第十九条:不断学习,提升信息素养,提高对网络教研意义的认识。